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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笔记:马诺维奇《新媒体的语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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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目:列夫·马诺维奇(Lev Manovich),《新媒体的语言》(The Language of New Media),MIT Press,2001 年。全书分六章:什么是新媒体、界面、操作、幻觉、形式、什么是电影。我读的是英文版,这份笔记按自己的理解整理,重点是第一章的五个原则、关于数据库的部分和“文化界面”。书中的说法都改写成了自己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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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记下我对全书出发点的理解。在我看来,马诺维奇关心的不是预测新媒体的未来,而是像电影理论家分析电影语言那样,描述新媒体已经形成的“语言”:它有哪些惯例,从哪些旧媒介里借来了什么。所以书里大量拿电影作参照,最后一章干脆题为“什么是电影”。这个角度对学艺术的人很友好,因为它讨论的是形式,而不只是技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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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一,数值化表示。新媒体对象都由数字编码构成:要么在计算机里直接生成,要么从照片、胶片、录音等模拟媒介转换而来。由此带来两个后果:对象可以用数学方式描述,也可以被算法处理,比如去噪、调对比度、改变尺寸。我的理解是,这一条是其余四条的地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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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二,模块化。新媒体对象由许多独立的部分组成,图像、声音、形状、文字、行为都可以单独存在,组合成更大的对象后仍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。网页就是很好的例子,其中每个元素都可以单独替换。做设计的同学对此应该很熟悉,图层、组件、素材库都是模块化的日常形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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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三,自动化。有了数值化和模块化,许多创建、修改和访问媒体的操作都可以自动完成,比如软件自动调整图像、按模板生成页面、程序按规则画出图形。书里的意思是,人的意图可以至少部分地从创作过程中移除。读到这里我想到了 1960 年代用绘图仪作画的先驱,他们那时已经在做类似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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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四,可变性。新媒体对象不是一次定型的,同一个对象可以有许多不同版本,而且这些版本往往由计算机自动生成,而不是由人逐一制作。例子很多:同一个网站对不同用户显示不同内容,同一段程序每次运行画出不同的图,同一份数据可以配上多种界面。变化不再是例外,而是常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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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五,转码。马诺维奇把新媒体分成两层:一层是“文化层”,即故事、构图、视点这些我们熟悉的文化范畴;另一层是“计算机层”,即函数、变量、数据结构这些计算机自己的组织方式。转码指两层互相影响,计算机组织数据的方式会反过来改变我们理解和表现世界的方式。这是我觉得五条里最有意思的一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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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理解:五条原则不是并列的。前两条描述新媒体对象是什么,后三条描述由此能做什么、会发生什么。拿这五条去检查一件作品,有助于看清它“新”在哪里,也能看出有些作品其实只是把旧媒介搬到了屏幕上。我倾向于把它们当作一组观察的角度,而不是必须同时满足的定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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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数据库的部分我读得最仔细,这部分内容最早在 1998 年以《作为象征形式的数据库》为题发在 nettime 邮件列表上。核心对比是:数据库把世界表示为一组条目,并且拒绝给它们排序;叙事则从看似无序的事件中建立一条因果轨迹。马诺维奇称二者是“天敌”,它们竞争着为世界赋予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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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借用语言学里“聚合”和“组合”的区分来说明这一点。组合是实际写出来的那一串元素,聚合是本来可以替换进去的那些选项。传统叙事里组合是明的,聚合是暗的;新媒体反过来,数据库(聚合)是实际存在的,叙事(组合)只是一组链接、一条路径。按这个说法,一个线性的故事只是穿过数据库的许多路径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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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到这里想到的是数据艺术。以数据为材料的作品,往往不讲一个固定的故事,而是给观众一个进入数据的界面,每个人走出不同的路径。马诺维奇说新媒体对象是一个或多个通往多媒体数据库的界面,这句话几乎可以当作这类作品的说明书。但也有疑问:观众真的会自己找路径吗,还是仍然需要作者给出叙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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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界面”一章提出“文化界面”的说法,指我们通过计算机与文化数据打交道的方式,比如浏览网站、使用多媒体光盘、玩游戏时面对的那层界面。马诺维奇认为,文化界面从三种传统里借用语言:印刷文字、电影和通用的人机界面。三者之间常有冲突,书页式的阅读和电影式的沉浸,与人机界面要求的控制并不容易兼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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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一点新媒体艺术的背景。在马诺维奇之前,艺术家早已在用电子媒介工作。录像艺术常以白南准为起点:1963 年 3 月,他在德国伍珀塔尔的 Parnass 画廊举办个展“音乐的展览——电子电视”,展出改装过的电视机,让画面变形,观众也可以参与改变它。1974 年的《电视佛》让一尊佛像通过闭路电视注视自己的影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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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条背景是 1990 年代的网络艺术。JODI(Joan Heemskerk 和 Dirk Paesmans)1995 年前后的网站 wwwwwwwww.jodi.org 看上去像出错的乱码,把网页代码和浏览器本身变成材料;Paesmans 曾在杜塞尔多夫艺术学院随白南准学习。Olia Lialina 1996 年的《我的男朋友从战场回来了》用浏览器框架拆分画面,每点一次链接,画面就分出更小的框,用黑白图像讲一个非线性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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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和录像艺术、网络艺术的关系,我的理解是:它不是艺术史,而是给这些实践提供了一套描述语言。比如 JODI 的作品可以用“转码”来读,计算机层直接暴露在文化层面前;Lialina 的作品可以用数据库和叙事的关系来读。对学新媒体艺术的人来说,这套语言的好处是能把具体作品和更大的文化变化联系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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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问一:这本书写于 2001 年前后,那时智能手机和社交平台都还没有普及。今天“自动化”和“可变性”的含义似乎变了:不只是软件自动处理媒体,而是平台根据用户数据决定每个人看到什么,模型也能自动生成整幅图像。五个原则还够用吗,还是需要补充新的原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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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问二:“新媒体”这个说法本身会过时。任何媒介在出现时都是新的,录像曾经是新媒体,网页也曾经是。马诺维奇的五个原则描述的其实是“计算机化的媒体”,这个说法也许比“新”更准确。下一步想找几篇讨论这个概念的后续文章对照着读,再回来看这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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